关于进一步推广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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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广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推广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
各乡镇、居民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工作的通知》(医保网信办〔2019〕39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10号)精神,我县参保职工、城乡居民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激活医保电子凭证。请各乡镇、各单位,迅速组织本单位、本乡镇职工、辖区所有居民及时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县政府将从医保局平台后台调取完成激活人数、总激活率等数据进行排队,对未完成任务或进展不明显、排名靠后的,县政府将进行通报。
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咨询电话:
郗晓龙 159****5308
郑忠伟 139****6388
附件: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图解
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