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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襄县2015年公开交流城区学校教师实施方案

2015年08月24日 18:23:05 访问量:341

定襄县2015年公开交流城区学校教师

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教师交流工作精神,为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经县政府批准从全县农村中小学校教师中为城区学校公开交流教师24名。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交流原则和办法

交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县交流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发布交流公告

本次交流通过定襄县教育网发布交流公告。

三、交流名额及岗位

为城区学校交流教师共 24名。其中一波中学5名(语文3、物理1、化学1);实验小学6名(语文2、数学2、英语2);实验二小7名(语文3、数学2、英语2);南关学校4名(初中语文2、物理1,小学语文1);北关小学2名教师(语文1、数学1)。

四、报名资格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身体健康。

1.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2.报考初中教师需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3.报考小学教师需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

4.需有3年以上基层教学经验,且年度考核合格;

5.报考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71日(含71日)以后出生的】。

6.报考人员需原学校同意。

凡同时具备以上条件者,可报考其中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岗位科目2倍以上(含2倍)不得开考。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2.受行政警告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持填写完毕的《定襄县公开交流教师报名登记表》(从《定襄县教育网》下载),持身份证、毕业证(网上查询)、教师资格证(网上查询)原件及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需交近期同一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六、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58 21日至 23日上午12:00

地点:定襄县教育和文化局人事股

2015824日下午6:00前,参考人员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过期不候)。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七、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笔试总成绩的20%80%。笔试最低合格分为60分(不达60分不得参加面试)。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科技人文知识等。

教师专业知识包括教材教法及相应专业学科基础知识。

试题(卷)按交流岗位分初中分语文、物理、化学3科;小学分语文、数学、英语3科。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

3.笔试成绩,按招聘学校各科目所交流名额的1.5倍由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划定笔试分数线。同时,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面试采取教学讲课方式。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按照报考学校岗位交流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交流人员。如出现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情形,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排名。

对确定的拟交流人员,在定襄县教育网公示5天。公示期间受理举报,举报要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九、交流上岗

(一)经笔试、面试、考核、公示后,确定交流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交流相关手续。

(二)交流采取“人走关系留”的方式,交流时间为2年,交流教师参加所到学校年度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考核结果介绍回原学校,作为晋升工资、职务、评模选优的重要依据。

十、监督

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交流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纪检监察部门将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监督电话:6022407  (教育和文化局)    

6022241(县纪委、监察局)

十一、本方案由交流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定襄县2015年公开交流教师领导组(借章)

2015818 

编辑:胡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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