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家庭是“制造人格的工厂”(帕金森语),那么父母就是孩子人格的“第一建造师”。
人格是一个中性词,没有倾向性,所以有健康的人格,就有病态的人格;有健全的人格,就有不健全的人格。
不健康的人格在心理学中称之为人格障碍,是一种与正常的社会规范或准则难以融洽的心理障碍,会影响孩子的社会功能,甚至导致个体与社会发生冲突,有时还会给个体自身或社会造成恶果。
一项研究发现,与没有人格障碍的青少年相比,有人格障碍的青少年在成年早期出现自杀、焦虑、情绪和药物滥用问题的可能性是前者的两倍。不管儿童在青春期是否出现其他问题,人格障碍都会给他们带来长期的消极影响。
目前,心理学家通常把人格障碍分为偏执型、分裂型、反社会型、冲动型、表演型、自恋型、强迫型、依赖型和边缘型等类型。我们要指出的是,有些个体的人格障碍可能是多种人格障碍特征的混合。
人格障碍常出现于童年,在青少年期定型,持续至成年期或者终生。心理学家指出,人格障碍往往是在生物学因素、心理因素、环境因素等综合作用下形成的,但童年期家庭心理环境因素起主要作用。
儿童时期,大脑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可塑性很大,外界刺激很容易在儿童身上发生作用,一切不良的社会和家庭因素以及不合理的教养方式是造成人格障碍的重要因素。相反,一切良好的社会和家庭因素以及合理的教养方式有助于培养孩子的健康人格。
父母是孩子人格的第一建造师,对孩子人格的形成与塑造起着决定性作用。孩子长大后,出现的种种人格问题都可以从其童年时期父母身上找到源头。比如儿童早期被剥夺母爱就会形成情感缺乏的性格。所谓早期缺乏母爱,指幼儿在三岁以内缺乏与母亲接触的机会,或在三岁以内有一段时间(至少三个月以上)完全被隔离。这些儿童往往对社会很冷淡,有的直至青少年时期仍然表现出爱挑衅、易冲动和反社会的行为。
此外,还有父母的态度(过于严厉或过于溺爱)、不和谐的家庭关系(特别是父母关系的不和谐)、父母不合理的教养方式等都会使儿童的人格朝不健全的方向发展,在儿童的内心世界留下创伤或阴影,最终造成儿童病态人格。
所以,作为孩子人格的第一建造师,父母不能不认识到培养与塑造健全人格的重要性,即人格教育的重要性。培养与塑造健全人格是孩子幸福人生的条件和保障。培养与塑造健全人格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个体实施人格教育的过程,是一种以发展个体心理素质、培养健康的和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人格为目的的教育。(孤烟直 长江教育研究院研究员)